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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08 10:22:01 打印 字号: | |

附件1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着审判、执行任务,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云县法院的主要职能是:1.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审判由云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3.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在权限范围内管理好法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6.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7.对本辖区内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出法庭,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大寨派出法庭、涌宝派出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职能补强短板,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一是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提升刑事司法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新型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扎实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性侵未成年犯罪等专项审判,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织密民生利益“保障网”。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与县政府、生态保护等部门在县域自然保护区内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发挥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效应;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侦查与司法机关之间环境资源行民刑案件的衔接机制,推进信息沟通交流、大要案协同处理、环境修复执行的协作配合,联合普及环保科学和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三是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打好攻坚破难“组合拳”。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调整办案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可操作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集约分段执行方式,争取做到有效缩短案件执行周期。着力执行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提高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全面清理执行人员手中未实结的案件,进一步加大终本清仓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执行案件质量监督评价机制、执行案件督促办理机制案款自行核查的常态化制度,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建设

2.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整体效能:一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前调解,探索物业、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源头治理矛盾纠纷新路径,与住建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质化解上述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等进行分析研判,将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就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效率。强化类案示范指引,以“示范判决”作为类案调处指引,选取物业、劳务等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为后续案件处理“打样”,作为调解示范案例,提供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的裁判参考,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着力强化行业调解,提高非诉解纷工作成效,依托云县晓街、大寨以及忙怀商会、云县青年创业协会、云县茶叶协会人民调解室,力争有效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巩固发扬接地气、有特色的创新举措,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类案专审”为抓手,根据审判需要,综合考量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法官专业化优势、年龄特征等因素,按照案由相近、人案均衡、专业审判的原则,探索专业化审判模式,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定期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认真分析发改案件情况、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梳理上级法院条线指导意见、总结类案裁判规则,对照全院指标数据,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形成人案均衡、审判质效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三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运用。坚持以司法便民为重点,以服务审判为核心,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贯彻落实“无纸化”办案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数智赋能理念,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推进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使案件各流程节点的干警能熟悉运用系统现有的“无纸化”办案功能,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一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模范机关”创建为年度目标,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思路,注重在审判执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建立“党建+文明创建”模式,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确保我院高质量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二是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以担当“两个维护”为核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轮训和审判业务专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考核,以考促学全面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研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推动干警全员考核机制,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强化榜样示范引领,通过向鲍卫忠同志以及我院“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已故法官鲁云和“见义勇为”法官周首亚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激励干警对标楷模、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三是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和审务督察,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筑牢拒腐防变堤坝,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促进执法办案廉洁公正高效,确保干警司法行为文明、规范、廉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3,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单位财务总收入19,874,753.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12,046.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362,707.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559,398.03元,同比增长8.51%主要原因为:一是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及工会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县财政拨入劳务派遣人员补助经费两庭建设经费司法执行救助金等上年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6,512,046.48元,其中:本年收入16,512,046.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12,046.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24.03同比增长0.08%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及工会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单位预算总支出19,874,753.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12,04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2,046.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50.92增长0.40%,主要原因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及工会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26.89下降2.53%主要原因是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上年结转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0,796,744.16元,主要保障院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60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办案经费聘用制人员经费物业管理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事业运行106,858.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3,394.87元,主要用于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5.52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0,693.97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3,263.19元,主要用于院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32.00元,主要用于院在职其他行政事业大病医疗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71,174.77元,主要用于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0,000.00元,增长42.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58次,预计接待375人次。

    与上年对比少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禁止铺张浪费,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54.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我院拟更换一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高、安全隐患较大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我院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以及业务装备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预算年度内绩效目标为年末法官人均结案数126以上,收结案率95%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以上,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5%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95%以上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经费保障,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其间通过对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培训、考核等,进一步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项目绩效目标为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00%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参与案件数比例80%以上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成绩95分以上,服务部门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90%以上。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人民警察加班补贴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人民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总额按照单位实有法警名额数后确定。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预算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我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人数6人,合法合规发放加班补贴,人民警察100%保障审判场所安全,100%依法依规执庭率和保障审判场所安全,年末全院在职司法警察年度工作满意率达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法院业务费

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5,67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8.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9,651,789.33元,其中,流动资产36,866,975.23元,固定资产31,539,775.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45,038.7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49,060.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78,53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附表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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