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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父子分家,不是逃债的理由
作者:周春湖  发布时间:2024-12-05 18:55: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与其子李某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赊购价值23000元的猪饲料,后李某父子分家,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承担付款义务,但二人均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和我爹分家了,猪牛都留给他了,谁留下猪牛就该谁付钱,你们别来找我。”执行员拨通李某某的电话时,他不耐烦地说道。
  “你们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约定无法对抗王某,你与你父亲对23000元饲料款负连带付款责任。”执行员耐心解释道。
  “我不能全部承担,我爹也应该承担一部分。”李某某回复道。
经过进一步了解,执行员得知李某父子存在许多家庭矛盾,执行员决定到李某的居住地与其当面交流,做好思想工作。
时逢雨天,执行团队在泥泞道路上跋涉许久,终于赶到李某家中。
  “饲料款我绝对不付,养殖亏本,那个败家子让我一个人还15万信用社贷款,现在连饲料款也要让我还?”执行人员还未进门,李某便大吼道。
  “阿叔,我们能进来吗,坐下来谈,有什么问题慢慢说。”执行员尝试安抚李某的情绪。
  待李某情绪稳定,双方座谈还款事宜,考虑到父子双方的复杂矛盾,以及各自的收入状况,执行员努力调和,试图找到双方满意的还款方案。



  执行员努力引导父子双方换位思考,通过长时间的疏导,让李某理解了儿子在城市打拼的辛酸,也让李某某理解了父亲一人独自在家承担15万元贷款的不易。
终于,再次通话时,李某某松口了,他表示自己可以承担17000元,但剩余部分需要李某帮忙。
  “爹,您看这样行吗,我还17000元,您给我凑5000元?”李某某轻声将自己的还款方案告诉李某。
  “好,我愿意承担5000元。”李某眼眶略微湿润,轻声回道。
执行员言语安慰,李某解释说,这是父子二人数年来第一次通话。电话另一头的李某某听到父亲悲伤的语气,也安慰了父亲,向父亲保证自己年底会回家,父子二人畅谈许久后,李某带着些许不舍挂断了电话。
  那一刻,李某的脸庞夹带了一丝幸福的笑容,执行员也为此感到由衷地开心,不仅因为执行案款的圆满到位,也因为破碎的父子关系终于走上了修复之路。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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