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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邻里纠纷积怨气,执行再续邻里情
作者:李杰  发布时间:2024-11-19 20:06:55 打印 字号: | |
   “法官,您好,我是罗某林,马上就过春节了,我与罗某志的案件法院判决后被告罗某志没有按照判决履行,我想在春节前把我和罗某志的案件执行完毕,让我和家人开心的过个好年。”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声音。


知晓了申请人罗某林的诉求后,执行案件承办人及时阅卷熟悉案情,同时向辖区村民委员会充分了解两家人的恩怨始末,矛盾节点也逐渐清晰了起来。原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邻里亲戚,但邻里矛盾颇深,罗某林家外出的道路必须经过罗某志家的土地,双方因道路宽度问题已多次发生争吵。期间罗某林为了生产生活便利,方便车辆出入,自行扩宽道路侵占了罗某志家的土地,罗某志便将道路挖窄,使得车辆无法通行。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申请执行人罗某林向本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被告罗某志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损坏罗某林的通行道路,同时判令申请执行人罗某林赔偿被执行人罗某志侵权损失5000元。判决后双方未能协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属邻里纠纷又有历史积怨,为消除双方怨恨,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执行干警多次邀请村支书、小组长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明确告知罗某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邻里应和睦相处、互相谦让,组织双方到争议路段协商处理。在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让当事双方充分认识到良好的邻里关系对自身生活、对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后,被执行人罗某志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同意将道路恢复原状,保障进入罗某林户的道路车辆能够通行,申请执行人亦当场支付侵权损失5000元。至此,两家积怨颇深的邻里重归于好,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邻里问题无小事,矛盾化解暖人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一方面体现了办理执行案件应坚持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挥谁执法谁普法的优势;另一方面体现了办理相邻关系执行案件,应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促成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三者并重,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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