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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强制执行重拳出击 司法拘留圆满结案
  发布时间:2024-08-29 18:59:00 打印 字号: | |

       案情介绍    

      祝某与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云县人民法院判决曹某赔偿祝某149247.15元。因曹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祝某向本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对曹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

在终结执行期间,曹某履行案款20000元后,未再按和解协议按期履行。经本院多次通知,曹某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再次通知曹某到庭,询问案件履行情况,曹某表示无偿还能力,拒不履行。在沟通无果后,本院当即对曹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曹某家属代为履行和解案款55000元,祝某自愿放弃执行剩余的74247.15元。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如果赢了判决,

  对方还是不履行又该怎么办呢?

      法院执行的方式有哪些呢?

       法官说法    

       法院通过什么方式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财产调查分为线上调查和线下调查,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动产、不动产、保险、婚姻登记信息等,实现“一键查询”,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会自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线下调查是已经通过线上调查,但无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足额控制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展开的调查,包括就业、收入、公积金缴纳等。

       查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

1.冻结、查封、扣划、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网络财产查询后,法院首先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采取冻结措施。

2.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欠款金额较多,无法及时还清的,需要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有价值的财产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

3.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通知后,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的,强制执行。

4.扣留提取收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对其他严重情节对抗法院执行的

       法院有何执行措施?

1.被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2.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3.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规定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罚款、拘留,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拒绝、虚假报告财产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王界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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