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某与李某驾驶的A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不幸身亡,事故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由A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了张某的继承人死亡赔偿金60余万元,赔偿款由张某之子领取。张某生前与其丈夫生育两个子女,现子女已成年,其丈夫及父亲张某甲仍健在。因张某甲未分到赔偿款,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的其他继承人向其支付应得的份额。
审理情况
因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死者的配偶、父亲、子女,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之子也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张某甲支付了张某死亡赔偿金的应得份额。
法官提醒
近年来,亲属间因死亡赔偿金的分割纠纷越来越多,死亡赔偿金系对受害人的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或丧失的补偿,而非对受害人的赔偿,并不属于遗产,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适用法定继承的顺序,由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按比例进行分配。分配赔偿金时先扣除必要合理费用,再根据亲属关系、抚养赡养情况、与受害人的生活紧密程度、劳动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因法律对分配比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从亲属关系作为切入点,耐心释明血浓于水、亲属间仍需互帮互助的道理。通过调解处理这类案件,不仅能有效解决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更能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家庭和睦,在诉前、庭前妥善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