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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三入家门,只为纠纷善了
作者:周春湖  发布时间:2024-06-12 17:10:22 打印 字号: | |

司法为民暖人心,将心比心赢真情。云县人民法院高度发扬人文关怀精神,重视极困难、弱势群体涉诉案件的妥善处理,秉持司法为民的精神,充分保障极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近日,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法庭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从原告处借款5000元后,其母突发严重疾病住院,无法按时还款,因而被原告起诉。

双方曾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被告也将自身家庭情况告知原告,但原告始终坚持索要全额本息6800元,且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双方协商未果,被告更换手机号逃避原告追债,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偿还6800元本息。

收到案件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但被告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遂到村委会向其送达起诉材料。村委会干部告知法庭干警被告频繁更换手机号码,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法庭干警赶到被告家中时,其家中空无一人。



后经过多番打听,法庭干警得知被告表弟近期曾与其取得联系,遂到被告表弟家中,通过被告表弟与其取得联系。与被告取得联系后,法庭干警通过微信向其送达起诉材料,并听取其处理意见。被告向法庭解释,其逃避债务是因为家中母亲重病,医疗开支巨大,自己近期无力还款。

得知情况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将被告家庭情况告知原告,争取原告作出适当债务减免,但原告仍坚持索要6800元全额本息,并认为被告以家中母亲重病为借口,只为逃避债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法庭干警持续与原告进行沟通,数日后,原告终于同意被告仅需偿还5000元本金,要求一个月内支付,但条件是被告向原告提供医学证明等材料,证明其家中确实突发严重困难。

随后,法庭干警再次到被告家中进行调查,家中仅被告一人,经了解,被告母亲仍在县医院就医,目前无法配合调查。被告称,其母亲出院后,将会第一时间联系法庭,并积极向法庭提供就医证明。

两周后,被告母亲出院回家,法庭干警再次到被告家中核实情况,被告向法庭出示其母亲的病例与就诊证明等材料。



法庭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原告联系,并将被告母亲的就诊证明等材料发送原告。又经数次沟通,原告鉴于被告家中突发困难,在同意被告仅需偿还5000元本金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放宽至2024年12月30日。



经法庭主持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正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付清。



历经3次往返,近百公里的奔波,该案终于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承诺此后不再因本案产生任何纠纷。



村委会干部说:“欠债还钱嘛,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他家里确实困难,法庭这样往返奔波,真的不容易,感谢你们这样为我们的村民考虑。”

被告说:“我不想对原告失信,但是我妈确实生了重病,我交了很多医药费,实在没钱了。原告催债催得紧,我请求延长还款期限,但是没有商量下来,我才换手机号躲着他。感谢法庭这样为我考虑,来回奔波,辛苦你们。等我妈身体好点,我就出去打工了,一定在年底之前把钱还清。”

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时常会遇到极困难、弱势群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当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心比心,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切身状况,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最公平正义的方式行使手中神圣的司法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以真心换取真心,以真情赢得真情。法院多走一小步,距离纠纷妥善解决就更近一大步。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牢记“如我在诉”的理念,对弱者多一分体谅,即是对公平正义的多一分守护。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严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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