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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 传递法治温暖 —— 云县人民法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05 16:43:00 打印 字号: | |

雷锋(1940年~1962年)出生于湖南长沙,是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雷锋生前忠于革命忠于党,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62815日,当时雷锋与战友准备去洗车,雷锋下车指挥倒车,结果车轮打滑,碰倒了一根电线杆,这根电线杆正好打到了雷锋太阳穴上,雷锋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不幸因公殉职。虽然雷锋的生命只度过了短短的22个春秋,可是他那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光辉的崇高精神却长留人间。伟大领袖毛主席在19633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3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为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全国第61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云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进行了分工、分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公共区域的白色垃圾、纸屑、烟头等进行了集中清理,不怕脏、不怕累,默契配合,使街道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为群众打造幸福美好的家园。

在车流量较大街道、路口,向过往的驾驶员及行人发放宣传单,倡导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停车不越停止线;非机动车、行人不闯红灯,不越线,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劝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营造文明礼让和谐的道路交通氛围。下一步,云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不断拓展和深化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司法审判工作,立足本职岗位,继续加强基层服务,投入到基层纠纷化解工作中去,优化诉讼服务,强化司法保障,将雷锋精神转化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美好和谐生活。

 

 

 


 
责任编辑:严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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