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驾驶人人有责,一定要相互谦让。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被告人甲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临翔区往云县城方向行驶,遇到对向行使的乙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左转弯进入饭店,甲某因车速过快且疏于四个方向的观察导致在向右避让乙某驾驶的货车时撞到被害人丙某,致被害人丙某因交通事故机械性外力作用致胸腹部联合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丙某家属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被告人甲某、被告人平安保险临沧公司民事诉讼赔偿。经认定,本次事故被告人甲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甲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查明,被告人甲某驾驶的轿车在被告人平安保险临沧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被告人甲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甲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告人甲某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安葬费人民币 70000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756292元; 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被告人甲某垫付的费用70000元;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官提醒
1.开车一定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道路交通情况,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2.驾车途中一定要加强自己的礼让意识,禁止超速、超载、疲劳、穿高跟鞋、拖鞋驾驶机动车,禁止在驾车时玩手机、照镜子化妆、聊天、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