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及福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及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消费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及安排娱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严禁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及超标准接接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严禁违规出入赌博场所、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及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云县人民法院提醒: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加强自我约束,在节假日期间也不放松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树立“高线”,坚持从小事小节上严以修身、正心明道,不断增强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