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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钱就能打官司?“委派调解+司法确认”了解一下
作者:徐竞霞  发布时间:2023-08-16 17: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方便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纠纷,云县人民法院有效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加快推动本地区多元解纷实践,持续增加联调共治力量,丰富多元解纷,在“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下,高效便民,让您免费打官司。

       云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成立云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2021年11月4日成立云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2022年11月17日成立云县人民法院驻云县工商业联合会诉调服务中心、2023年4月4日与江苏新视云公司合作探索调解送达一体化服务新模式。以上调解组织均正常运行,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2023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33件,总涉案标的达2233.89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5.35万元。

     什么是诉前委派调解?

     诉前委派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将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在收到立案申请材料后,主动引导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给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经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后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转入立案程序,化解矛盾纠纷的活动。



“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哪些优势呢

解 答

1.省钱:针对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撤回起诉材料的,不收取诉讼费用;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不缴纳案件受理费;达成调解协议需要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

2.省时:纠纷解决快,省去了诉讼环节繁琐的程序,程序上无需举证、质证、认证,在实体处理上,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基本框架内,只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交涉,一旦调解不成,法院将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3.省心:与审判制度不同,调解的目的在于追求当事各方最大程度的利益,无论是非曲直,只要当事各方达成合议,调节的目的也就圆满达成,不但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避免了当事各方的矛盾激化。                



法官说法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
一般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金钱给付案件可以受理。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接触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必须是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由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确认的调解协议以及主要证据材料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弥补诉讼外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不足的问题。司法确认程序无需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苏贵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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