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坚决对毒品说“不”!
20世纪80年代,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于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大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的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1687828168412195.jpg](https://img.chinacourt.org/ptr/original/798/4314798.jpg?imgid=43147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 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 根据毒品来源毒品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冰毒、可卡因)和合成毒品(杜冷丁)。
- 根据其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毒品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制幻剂。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危害,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在迫害自己的家庭和亲人,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扰乱了社会治安,毒品活动还会加剧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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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十二种。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和触犯的罪名而定,例如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有以下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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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去娱乐场所,拒绝陌生人赠送的香烟或饮料。特别是青少年,要避免去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2.尽量不要结识有不良习惯的人群。交友需要谨慎,但凡发现所交之人有不良嗜好,都应该避而远之。 3.对任何形式的毒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盲目的好奇,永远不尝第一口。 5.一旦不小心沾染毒品一定要在染上的第一时刻进行及早的戒毒。
新中国成立以来禁毒措施一直是严厉的。有多少缉毒警察以身殉职,他们也知道生命可贵,他们也害怕,但在缉毒禁毒这场战争中他们毫不畏惧、勇往直前,他们隐姓埋名、不为名利,他们坚守于黑暗,为的就是让我们身处光明。可是还是有人心存幻想,对毒品怀有新鲜感以身试毒,最后坠入无涯毒海。为了你我的健康人生,为了绿色无毒的社会,让我们一起携手对毒品说不,与健康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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