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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模 见行动】倾情行政审判二十载,诠释忠诚坚守之精神
发布时间:2023-06-17 17: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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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跃,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生,1991年进入云县人民法院工作,
现任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四级高级法官
。
初心不改 勇担使命
王家跃
自1998年8月开始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他始终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着行政审判工作。
由于边疆基层法院行政案件数量不多,加之行政案件法律性政策性较强,在任民一庭庭长期间及任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后仍然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审判工作。
他始终
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审理,重大工作和困难亲自协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近三年来,他共审理行政、民事案件共计407件,所审结案件无超审限、无被认定为错案,
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途径,办理每件案件均查阅大量法律规定、最高院相关案例、认真拟定庭审调查重点、充分开展庭审工作、高度重视法庭调查、仔细研判各种情况、注重依法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能协调的,则依法作出裁判,及时形成类案经验总结。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行政诉讼,他能结合行政机关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操作程序指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先后开展讲座二十余次,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他始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满腔热情地做好司法工作中,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情法交融 为民为先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王家跃始终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工作主题,扎根基层,时刻不忘肩上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用实际行动妥善化解了诸多行政争议,切实搭起官民和谐的“连心桥”,得到行政机关及群众的一致肯定。他
总结出“判前释疑、判后答疑、情理感化、法理阐述、释明疏导”等方法,最大限度服判息诉,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对土地资源、城建房屋拆迁等群体性行政争议,始终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与县委、政府沟通,注重抚平群众情绪,积极争取合理补偿,
全力解决实质诉求
,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如云县东大街片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系列案,涉及百余户拆迁,签订拆迁协议仅有五、六户。
其余住户均因不履行不服行政补偿裁决,被裁决机关向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
主动担任审判长,在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同时,挨家挨户做释明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同时也为他们实际协调处理了存在的困难,工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两个月的作工作,全部住户均如期搬离了征收区域。
不断学习 提高质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办理疑难案件,是解迷局的过程,要有破局能力,要善于学习,才能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
王家跃
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撰写的行政裁判文书多次受上级法院奖励表彰。
他始终重视审判工作的理论化,
所审理并撰写的“赵富英、段方华诉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法定职责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2017年度云南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所审理并撰写的“凤庆县荣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诉凤庆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2019年度云南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二十几年的时间,王家跃在行政审判岗位上用卓越的工作成绩书写着法官的价值和追求,践行着法院人的担当和使命。这,源于他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源于他娴熟的业务能力,源于他一心为民的工作信念。
2018年12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如何为民司法?王家跃常说,跋山涉水,用职责造就明镜山河;秉公执法,用天平衡量人生价值;公正廉明,国家与人民常驻心间。在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人间正道法治理想的道路上,他将带着25年前的初心,目光如炬、步履坚定地走下去。
责任编辑:钟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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