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但威胁自身安全,更是危害公共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经过宣传早已深入人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不乏有“以身试法”者。近日,云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
案情回顾
判决结果
法条链接
法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