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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4-29 09:52:0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底线”意识,4月27日上午,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市、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干部职工40余人参与旁听了本案。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仔细聆听。被告人周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忏悔,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国家购粮资金和其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款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单位购粮资金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罪,涉案金共计人民币3908.85万元。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被告人“现身说法”,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面对面感受法律威严,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现场,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触动心灵的警示教育课,深受警醒,引以为戒。
       云县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人员旁听庭审,达到以案释法、以案育人的良好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钟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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