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鲍卫忠先进事迹的感召下,持续掀起学英模、见行动的热潮,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赤胆忠心、捍卫正义、守护公正的优秀干警,近期,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挖掘他们的故事,向大家展现不一样的法院形象!
编者按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鲍卫忠先进事迹的感召下,持续掀起学英模、见行动的热潮,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赤胆忠心、捍卫正义、守护公正的优秀干警,近期,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挖掘他们的故事,向大家展现不一样的法院形象!
“少年佳意气,奋进正当时”
李正富,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生,2011年进入永德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永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年轻在他身上体现的是无畏挑战。1989年出生的李正富同志,“年轻”这个词似乎一直在描述着他,22岁进入永德县人民法院工作,24岁被任命为永德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成为永德县人民法院最年轻的法官之一,27岁担任永德县人民法院永康人民法庭副庭长,并主持永康法庭工作,现今是一名年轻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永康法庭辖区案件多而复杂,如何办好每一件案子?如何带领好这个团队?两个巨大的挑战摆在当时只有27岁的李正富同志面前。
稚嫩的脸庞上是不服输的韧劲,他深知自己身上扛着的责任,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庭副庭长,面对挑战,他充分展现出年轻人的无惧。不会,就学!做不好,就学!向书本学、向领导学、向前辈学、向同事学,学工作方法学工作经验,以学习充实自身,以反思汲取经验,不断提升自己。在法庭的夜晚,你总是可以见到一盏常亮的灯,灯下是始终埋头奋进的他,键盘劈啪作响,法条簌簌翻飞,“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是他身体力行的信条。
不畏山高路远的跋涉者,山川定回馈以奇绝的秀色。自2013年起连续九年考核等次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三次;2016年以来先后获得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优秀裁判文书鼓励奖”等奖项;2018年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办案能手”,2021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获共青团临沧市委、临沧市青年联合会颁发的“临沧青年五四奖章”,同时在李正富同志的带领下,永康法庭在2018年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2014年至今,其承办案件900余件,高质效办理了200余件疑难复杂案件,均居院内前列。当事人的认可是对工作最高的赞赏他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用眼睛观察每一个案件细节、用耳朵倾听每一个当事人声音,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点点滴滴、贯彻到一言一行。
“俯首甘为孺子牛”
年轻在他身上体现的是牢记使命。牢记司法为民,坚持“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民生情怀,为让困难群众节省诉讼成本,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及帮助,他巡回办案、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巡回办案数逐年增加,2014年以来共巡回办案700余件,巡回办案率为78%。
为让人民群众减轻负担,在处理农户的25件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他悉心调解,竭力劝说,最终在调和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权益,在涉及忙东村新平异地扶贫搬迁的19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专题向县政法委进行汇报,12次找乡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协调,最终调解结案。执行阶段,又积极配合执行承办法官,联系乡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最终19件执行案件全部履行清结,执结标的27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他具备了一名优秀法官应有的能力和素养,作为一名优秀的年轻干警,他拥有着百折不挠的坚定和勇气,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
平凡中的非凡,就是在日复一日中不放弃地坚持,千言万语道不尽十二年的艰辛,薄薄纸张载不完为民的情感。他是我们青年人的榜样,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青年在新时代应有的奋进之姿态,他是我们政法干警的榜样,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政法干警司法为民之信仰,他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榜样,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共产党人敢于牺牲奉献之精神!他于农家的耕地上耕耘着脱贫之果,于辖区的泥路上高唱着司法为民之歌,他将公平正义传播遍田间小路,将司法的温度融进万家灯火,他于平凡中发热,于平凡中坚守,于平凡中奉献,于平凡中付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像他一样于平凡中闪光,跟他一起汇聚成时代之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