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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三个努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钟千悦  发布时间:2023-01-17 18:00:3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面对民事诉讼案件陡增,严重影响审判质效的问题,云县人民法院两个派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基层前沿阵地作用,将法庭工作始终融入到社会发展大局和乡村治理工作中,不断推进人民法庭的专业化、全能化,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助力基层稳定和乡村振兴。近三年来,两个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44件,其中大寨法庭602件,年均200件,涌宝法庭423件,年均140件;两个法庭受理的案件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0%。          



01

努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基层乡镇已成为矛盾多发区、易发区,两个人民法庭以诉前联调、诉调对接机制为依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按时参加乡镇综治例会,做到信息共享,实现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各村纠纷类型、数量、成因等数据和信息,提出相关建议,推进乡村治理。整合辖区派出所、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驻村律师等联调单位力量,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合力处置,第一时间做好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建立辖区村级党组织、村干部、调解员微信群,定期推送典型民事案件、涉农法律知识,定期对各乡镇调解员进行培训,及时帮助解决调解员在化解纠纷过程中的法律难题,引导基层组织依法规范管理。工作中,坚持对大部分案件先进行庭前调解,约30%的案件通过庭前调解结案;对排期开庭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现了简案快结,繁案精审的效果,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普通程序适用率仅为20%。当事人上诉率低,服判息诉率高,调解和撤诉率达72%。


 


02

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两个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理念,强化便民、利民意识,从每一起案件做起,从每一次接待做起,从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强化细节服务,坚持经常在群众门口、田间地头开庭、调解案件,用真情付出换取案件妥善化解,让人民群众在细节中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按照“审判前移,力量下沉,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实行驻点法官负责制,驻点法官负责法律宣传、法律知识咨询解答、纠纷预警排查登记,指导社区村委工作人员调解工作。在矛盾多发区设立便民诉讼点,借助社区力量发展便民诉讼联络员,实现便民诉讼网络的全覆盖,目前
院党组始终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选派工作扎实、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负责人,把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的优秀年轻干警安排到人民法庭接受锻炼,并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年青干警的摇篮,形成一种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资深法官的“传、帮、带”,提升青年干警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真正实现了法庭人员机构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两个人民法庭按照“1+1+1+2”模式(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男女辅警各1名)进行人员配置,并固定干警驻庭开展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片区法官和联系电话,定人、定点适时开展巡回审理工作,有效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添置办公及生活用品,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院机关可时时监控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情况,同时配备安检门、X光安检机等安保设备,对法庭环境实行了美化、亮化、绿化,为法庭干警扎根基层创造了更舒适、更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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