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拖长了,这回终于放心了。感谢法官,感谢云县人民法院。”近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当事人如释重负地向我们这样感慨道。
2022年3月,云县法院执行局收到字某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丁某等人附带民事赔偿一份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文书认定丁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侧翻,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致车辆及他人的房屋受损,丁某负全责。事发后丁某及家属积极赔偿10余万元。最终判决丁某再赔偿字某、李某、杜某、王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227314.52元。为此丁某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2013年强制执行中查明,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被执行人丁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没有经济收入,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本院多方调查,穷尽执行措施,查实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执行。
在恢复执行本案后,云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传统查控等方式,冻结了丁某的所有银行和网络资金账户,调查了被执行人丁某的财产情况,多次联系了丁某的家属并委托丁某所在地法院调查联系做工作,将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反复联系被执行人丁某并传唤,最终,被执行人丁某主动交来案款70000元赔偿字某,同时一并赔偿其他受害人李某、杜某、王某祥等人合计107543.06元。本院随即通知该系列案其他申请人并与丁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深深的谢意,简单的几句话语表达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赞扬。云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