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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云县人民法院驻云县工商业联合会诉调服务中心高效调解两企业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钟千悦  发布时间:2022-12-19 17:45:1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传承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近日,云县人民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云县人民法院驻云县工商业联合会诉调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一起案件,该案的顺利化解,既缓和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7月,云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和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协议》,约定云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向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水泥及碎石。云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如约向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水泥及碎石后,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购销协议》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为此云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将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至云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云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六十余万元。云县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审查发现,双方矛盾并不尖锐,若简单下判并强制执行,将加剧双方矛盾,并可能导致被告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且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极大,遂决定采用委派调解的方式,将该案件委派至诉调服务中心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耐心调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得以圆满解决。



在下步工作中,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诉调对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并持续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服务企业发展,及时解决涉诉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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