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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云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局长接访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8:03:1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访工作,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听取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云县人民法院自2022年9月起实行“执行局长接访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每年每月前三周周一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顺延)
2022年9月至12月每月前三周周一(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5:00-17: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9月5日、9月12日、9月19日
10月: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24日
11月: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
12月: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


二、接访地点


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内容


一)实行预约登记。请来访当事人于接访前2个工作日向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预约,预约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执行案号、联系方式、简要诉求。电话:0883—3229253,预约时间:08:30—12:00,14:30—18:00。
(二)依法有序信访。当事人来访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信访材料到诉讼服务中心登记、排序、候访,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待。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三)真实反映诉求。来信来访提出信访事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依法表达诉求。
(四)配合安检引导。来访群众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主动告知预约情况,通过法院安检后进入接访场所;需严格执行疫情有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四、不予受理事项


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途径解决的案件;已经接访过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三级终结的案件。


五、执行局长办公电话


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会仙
办公电话:0883—3229205
联络员:黄刘彩
办公电话:0883—3229253


特此公告





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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