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职能,采取成立专业调解中心、委派调解、远程视频调解等多元调解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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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原则,完善人员配备,打造专业的速裁团队。用“收案估算+调解识别”工作方式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速调快审,使当事人尽量在立案阶段达成和解,缩短审理期限,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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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调解人员及特邀调解员配置。云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特邀一名本院退休干警作为专职调解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建立律师、社区及其他人民团体与法院的调解联络员机制,促进民商事案件司法确认的进行,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的同时,拓宽了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渠道,最大限度在立案阶段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在民商事审判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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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调解渠道,大幅降低调解成本。民商事纠纷若通诉讼途径解决,通常需要支出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或人民调解则无任何费用开支。同时,大力宣传网上立案、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等方便、快捷的诉讼方式,最大限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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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金融解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相对传统案件办理具有显著优势。首先调解时效明显缩短,金融纠纷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常耗时6个月以上,而云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受理的调解则能在30天之内完成,实现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时间成本双向“减负”;其次,金融业务本身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建立由人行云县支行牵头,云县人民法院、云县司法局、云县金融办为成员的协调联络工作制度,金融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性,推动行业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为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纠纷调解“临沧模式”积累经验。
截止目前,云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收案数为1151件,调解成功数456件,其中含撤诉76件,诉前调确10件;云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调解金融纠纷案件15件,调解成功11件,约4000万元,为纠纷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