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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纠纷多退让
  发布时间:2022-07-12 18:07:49 打印 字号: | |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家家有事家家帮,互惠互助才能共同致富,但长时间相处难免产生摩擦纠纷,若解决不当便会使得融洽的邻里关系不断僵化,矛盾裂痕不断加深。近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处一起因入户路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避免了强制执行。



2007年,申请执行人字某平因老家地基塌陷需要搬迁,与被申请执行人字某珍户协商,将字某珍名下一块土地转让给字某平作建房宅基地,转让时双方签订《公证书》,以石桩、地角等参照物划定转让土地,但对入户路约定不明确。字某平付清了转让款后在此地上建房居住生活,同时在与字某珍转让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条小路,方便通行。2021年字某平在上述地基上建盖新房,因字某珍与字某平妻子发生口角,字某珍便让儿子赵某银将字某平户路口挖断,阻止字某平户通行。经当地基层组织调解无果后,字某平将字某珍、赵某银诉至法院,经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字某珍、赵某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道路原状。但字某珍并未按判决结果将道路恢复原状,字某平无奈之下遂向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对该案高度重视,考虑到双方房屋相邻,且之前邻里关系融洽,案件解决后有利于生产生活,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联系当事人所在乡人民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希望被申请执行人字某珍能主动履行判决。但因双方矛盾较深,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在此案件受理过程中,申请人字某平因意外死亡,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两家甚至发生打架事件,晓街派出所出警处置。承办法官及时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舟多次组织执行法官与相关干警共同研判案件,办案人员多次与乡、村干部沟通协商,采取点对点,人包人的方式做工作。




7月5日,在云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会仙带领下,执行干警来到当事人家中,结合实际状况,现场分析案情,从有利生产、方便通行、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给双方分别进行思想开导,耐心讲解其中利弊,让双方做到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在办案法官认真分析开导下,最终双方以平和心态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字某珍及其儿子也在当天主动修复道路,并将路面保持在2.6米宽度,保证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利于双方生产生活。至此,双方恶化的关系也趋于缓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相邻关系间的矛盾不容小觑,小问题日积月累会引发出更大的纠纷,俗话说得好“低头不见抬头见”“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邻里之间要是不能和谐共处,不仅影响日常生活,也不利于村里的和谐友好发展。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不可避免,但如果双方都能各退一步,那么再大的事情也能够大而化小、和平解决!

办案法官感悟:办案人员多一点耐心,老百姓就多一份安心;办案人员多一个思路,老百姓就多一条活路;办案人员多一点细心,老百姓就少一点操心。



 
责任编辑:陆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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