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情”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4-27 08:50:2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坚持在“枫桥经验”本地化融合、提升、发展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实诉讼引导、注重纠纷调解、讲求当庭履行,把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运用多元化调解手段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调处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和”方面的优势作用,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有机衔融起来,辖区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2022年1月至4月,共调撤案件58件,调撤率达71.6%,其中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成功远程调解12起纠纷,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渠道。同时,通过做足、做细调解工作,在努力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尽可能促使义务人当庭履行,让权利人及时获得利益补偿,受损的各种关系得到尽快修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22年1月至4月,涌宝法庭所调撤的案件中涉及履行内容的案件35件,其中有给付金钱义务的30件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金额达24.68万元,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适时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办案,到田间地头调查和调处矛盾纠纷,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工作中,努力克服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根据当事人不同情况灵活开展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辐射效应。2022年1月至4月,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送达、巡回审理、调解案件占所审结案件总数的90%以上,以履职的实际行动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往来奔波、诉讼不便等问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端正诉讼心态,树立合理诉讼预期,最大限度让当事人选择成本低、高效率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工作中,对来访咨询法律知识及起诉事宜的当事人,当场解疑答惑,并以情、理、法三方面作为突破口,析法明理,剖析利害,帮其算好亲情账、信誉账、经济账、风险账和时间账,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各自潜在的法律风险,让其理性选择解纷方式。通过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来访接待,最大限度以“接地气”的语言和方式有效化解和舒缓了当事人心里的对抗情绪、钝化矛盾。2022年1月至4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420人次,来庭提交诉状中的33起纠纷当事人自愿通过非诉方式解决,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缓解了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