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服务温馨提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申请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具体操作可在微信搜索“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或登录网站“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实名认证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也可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等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云县爱华镇瓦窑坝新云州社区广场南路5号)
三、如确需到本院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或开庭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凡是到本院办理相关业务或参加开庭的,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开庭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做核酸检测的,务必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说明情况,再由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到门卫室带领方可进入;
2.请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3.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本院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4.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5.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6.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7.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到本院参加庭审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观看。
四、如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中心电话,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883-3212299
0883-3218169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云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