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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王斌文  发布时间:2020-09-05 19:55:46 打印 字号: | |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审判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案件

5、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本院的执行工作。

7、组织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10、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云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巩固提升、创新发展,以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为强大动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15件,审执结3826件,综合结案率95.29%,一审服判息诉率96.39%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75件,审结2666件,结案率为96.07%。坚持监督、维护、协调相统一的工作原则,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结4件,结案率为100%。2018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最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和“沧江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对标对表,参照“三个90%、一个80%”的目标持续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945件,执结887件,执结率为93.86%,执结标的金额7754.74万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1.68%,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截至2019年,云县人民法院共17个部门,内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工作局、纪检监察、政工科、办公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管办、法警大队15个部门。下设大寨法庭、涌宝人民法庭2个派出法庭。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全院政法编制66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有干警63人,其中:政法干警6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和2018年相比人员未变动。

3.退休人员变动情况。退休职工22人,遗属4人。

4.车辆情况。核定车辆编制数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合计编制6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人民法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1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6.16万元,占总收入的84.46%;其他收入37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5.54%。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5.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5万元,占总收入的89.6 %。2019与上年对比减少93.34万元,,增幅为-3.9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2478.62元(基本支出1727.6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9.7%,项目支出750.9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0.3%)。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44.4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4.24%;事业运行支出9.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39%,其他法院支出750.9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0.2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9.3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1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0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7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09%;死亡抚恤支出13.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4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08%;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0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6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9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1%,住房公积金支出81.5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2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75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基本支出1727.63万元,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4.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53%,主要由于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8%。

2019年基本支出1727.637元,2019年与2018年对比增加22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我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99万元。具体项目支出为:法院其他支出750.99万元,占项目支出100%;2018年度用于项目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2万元,2019与上年对比减少230.21万元,增幅-23.46%,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13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9年比2018减少103.7万元,增幅-4.6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878.4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9%。主要用于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住宿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8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7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预算的8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从源头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改革,公务接待成本降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效果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8万元,占83.5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占16.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2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6.6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接待人次629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1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9 万元,2019与上年对比减少8.34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54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5.77万元,固定资产4082.18万元,累计折旧1117.93万元,无形资产208.79万元。累计摊销65.29万元,2019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1.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51万元,增幅2.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46.74

2255.77

3970.67

3129.38

173.07


779.73



208.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11辆,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5辆未办资产处置手续。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项目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云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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