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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云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作者:云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10 17:48:26 打印 字号: | |

云 南 省 云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0922破1号

                              

本院根据北京北方华创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云南通恒律师事务所为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前,向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机构地址:云县爱华镇瓦窑坝桂园小区10幢101号晓街商会 ;邮政编码:675800;联系电话:13987039176、13988349955、13678724802)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南三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6月22日9:00时在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云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5日


 

 

 

 
责任编辑:李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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