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及政府关于防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云县人民法院有关诉讼及执行事宜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疗、处于隔离期间的,或因身在受疫情影响交通关停地区,无法到本院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拨打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83—3218169申请案件延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求到法院开庭审理的,原则上延期审理,开庭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如有纠纷急需解决,建议通过微信查找“云解纷微信小程序”申请在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诉讼的,建议优先通过微信查找“云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和云南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等途径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提供材料,以减少人员出行和人员接触;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参与诉讼活动,请做好安全卫生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本院在指定的安检口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体温异常的,请先行离开法院就诊。
三、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办理接待、联系当事人等审判执行工作事项,尽量通过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法官等确需约见的,应先询问当事人身体状况,并在本院指定的场所,满足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不组织开展现场执行行动及其他司法活动。部分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谅解。
云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附: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司法信息网操作指南:
①微法院: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云南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我要立案”,通过认证后即可办理。
②司法信息平台:网页搜索网址javascript:
③云解纷: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yunjf.gov.cn打开网页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云解纷”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