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找上梁家门,让梁家人搬出生活了半辈子的老宅,梁家人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自是不情愿搬出去的。罗某某理性选择寻求法律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遂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罗某某让梁家人搬出争议房屋的主张。后因被告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不肯搬离,罗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中争议房屋初建时为梁家父母贷款主建,兄弟三人筹资建成,所有权在其父母名下,因支持老三梁某某创业而过户至其名下,梁某某却全部用来做抵押借了钱,无法按照约定还钱的梁某某已经和罗某某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所有权人都是罗某某。一大家子人落入无安身之处的窘境,心里怨愤不平,八十六岁老母亲也实在无法接受,执行工作开展难度极大。
遇到此类案件,执行法官从来不会采取直接将一家人赶出房屋的强硬执行措施,虽然法律权威能得以维护却失了人心,得不偿失。执行法官反复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苦口婆心劝说,但对耄耋老人进行普法,让其搬离生活了一辈子的旧居,难度不言自明。执行法官准备好极大的决心和极大的耐心,多方寻找突破口,决定采取对梁家人逐个击破的作战策略。
年轻人法律意识较强,接受能力强,先从年轻一辈入手,讲清法理,厘清利害关系,再通过年轻人向家里长辈逐层击破,一年来执行法官隔三差五就到梁家“串门”,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温情感化以及梁家子孙的协助劝说下,老人同意搬离旧居,和二儿子到外地安享晚年。一家人腾房后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况,执行法官与住建部门取得联系,为一家人申请了公租房作为过渡性住房。至此,案件圆满执结,一家人也了结了这一桩烦心事。
一个传统家庭“有房即有家”的观念深深烙印在心里,房子是一家人共同生活的居所更是一家人的精神寄托是归宿。突然从有房变没房,自己垒起的一砖一瓦,几十年的昔日温情即将崩塌,梁家人遭受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打击是巨大的。执行法官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使命要求他必须保证法律的权威,但我们的执行法官敢于想办法,敢于用更接地气的方法处理案件,循循善诱,多交流,多疏导。
与当事人高效沟通的前提是执行法官较高的专业素养,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对整个案件事态发展的把控,以及日积月累的工作经验。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不懈追求,在执行的路上法官们虽然取得过一定成绩,但他们也一直在探索更好的方法“笼络人心”使老百姓对法院执行有更深入的了解,理解支持法院执行,从而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