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给农户发展咖啡种植产业本是一件令人欢喜的惠农政策落实,却不想成为了农户、公司与银行间的“定时炸弹”一引即爆!农户借款实际使用者为何变成为上百户农户担保的咖啡公司?事态如何演译成一场三方在法庭上的僵持对峙?!
2019年1月至2月,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县支行与被告张某武等154人、临沧某咖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咖啡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
因咖啡种植产生的不良借款问题,全县共十个乡镇800余户农户涉及其中。被告张某武等154人属于云县栗树乡的村民,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向原告借款,用于咖啡种植,借款期限为5年,由咖啡公司向原告出具了担保承诺书。借款发放后,实际由咖啡公司使用。
但因咖啡产业不景气,咖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致张某武等154人被挂上不良征信,在脱贫攻坚的大环境下大部分被列入建档立卡户的农户不能贷款建房,成为了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此系列案件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若处理不当将会造成老百姓信心受挫,影响到社会的团结安定。
云县人民法院作为公平公正的代言人,时时事事将老百姓的权益放心头。抽调资深审判业务人员成立了专案小组,在立案之前由分管民商事案件的副院长携同民事审判法官深入栗树乡做调研,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所涉农户的各村组领导及农户代表进行磋商,充分沟通和交换了意见。在立案之后,云县法院于今年3月主持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达成协议,由咖啡公司分期偿还原告借款本息,所涉154户农户不再承担还款责任,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其余的700件案件正在审理中。
此案件中,由于咖啡公司失信在先,枉顾百姓利益,使得老百姓名誉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影响了咖啡公司的经营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信誉的链条中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真乃得“信”多助,失“信”寡助。在云县社会经济和谐有序发展的道路上,需要企业、个人的共同努力,诚信经营,诚信谋事,鼎立于社会,司法机关也将更加努力为诚信之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及更加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