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潘某双目失明并伴随着其它多重伤残,彻底丧失劳动力。因赔偿事项潘某家人与罗某(事故主要责任人)、保险公司未达成一致,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款为157.4万元。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赔偿金107.3万元。
法理面前,承办法官铁面无私,但在人情面前,法者仁心,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总擅于将心比心。
考虑到原告潘某受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且父母年事已高,这么一大笔钱该如何保管,是否会遭人觊觎,引起家庭矛盾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潘某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承办法官想了一个“一石二鸟”的招,在法官的主持、见证下立好字据,确定保管者,既免了亲属间的嫌隙,又将潘某的生活安排妥当。经潘家内部商议,统一确定由潘某大哥代为保管赔偿费,并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同时将其父母的赡养费划出交予老人。
法之坚硬,情之柔软。法官在案件处理全过程中既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也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路上云县人民法院正在不断进取,在“法与情”的权衡中人民法院仍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