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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仅和你“讲法理” 还和你“讲人情”
作者:云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1-30 15:47:2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潘某双目失明并伴随着其它多重伤残,彻底丧失劳动力。因赔偿事项潘某家人与罗某(事故主要责任人)、保险公司未达成一致,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款为157.4万元。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赔偿金107.3万元。

       法理面前,承办法官铁面无私,但在人情面前,法者仁心,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总擅于将心比心。

       考虑到原告潘某受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且父母年事已高,这么一大笔钱该如何保管,是否会遭人觊觎,引起家庭矛盾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潘某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承办法官想了一个一石二鸟的招,在法官的主持、见证下立好字据,确定保管者,既免了亲属间的嫌隙,又将潘某的生活安排妥当。经潘家内部商议,统一确定由潘某大哥代为保管赔偿费,并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同时将其父母的赡养费划出交予老人。

        法之坚硬,情之柔软。法官在案件处理全过程中既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也兼顾情理,对社会负责。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路上云县人民法院正在不断进取,法与情的权衡中人民法院仍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李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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