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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执行多艰难 就怕执行确不能
作者:云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9-30 16:11:12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法官,我已经申请执行了为什么还是拿不到钱?法院这么厉害为什么还是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是不是你们不作为?

        执行法官用辛勤汗水,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这是实实在在的,不容置疑。但有一类案件即使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无法得到执结,这类案件统称为“执行不能”。

何为执行难?何为执行不能?

❶ “执行难”:指判决以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履行能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例如被执行人千方百计逃避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或者有关部门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展开等。

❷ “执行不能”: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后,经采取必要的查控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被查控的财产被依法处置后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查控财产因法定事由无法处置,而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视为“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不能:原告云县**混泥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6313590元及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因被告拒不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和财产申报令,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和裁定后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经申请执行公司同意,法院依法对该案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处理。

 

申请执行人:执行不能的案子申请执行人的钱是不是永远都无法得到偿还?

执行法官: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法院会采取“终本措施”,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只是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终本”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在“终本”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还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不是对案件作为结案处理,而是被纳入了终本案件管理库,由系统定期自动开展复查,确保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跟踪式监控。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定将尽其所能,让其“终本”不终止,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理解客观现实,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所有线索,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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