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人向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国春
户籍地址:云县爱华镇丙山村委会地平掌组
身份证号码:53352319820406****
执行标的:30,000.00元
悬赏事项: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本院成功拘留,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除法院已查封财产),并经查证属实,使本院执结或部分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案款的5%给予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83-3212139
云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八月十六日